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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汪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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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府任〔2026〕8号

各镇(乡、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县直各部门:

2026327日,县人民政府党组2026年第四次会议讨论决定:

  峰同志任县行政学校校长(兼);

  飞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
简东旭同志不再担任县第七中学副校长(八级职员)职务;

田文兵同志不再担任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。


2026年4月2